回收公司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日再次討論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環境局副局長潘潔被議員連番追問下表示,早前業界估計整個計劃每年可回收一百萬至二百萬件電子及電器廢料,涉及營運費約四億至八億元,有一定參考價值……總之係上億元計,又指政府的看法都應該係咁上下。
根據有關的估計,回收及處理每件電子或電器廢料的平均成本高達四百元,若政府堅持負責回收、拆解及除毒的處理中心須自負盈虧,市民便至少要繳交相等的回收費,與諮詢文件提出外國的參考數據、小型電器每件約一百元及大型電器每件約二百至二百五十元相差甚遠。
潘潔昨日對業界回收成本、會否資助業界將有毒廢料除毒等,均未能提供清晰答案。
如何處理 欠清晰答案
政府對本港是否有足夠合資格公司為有毒電子廢料除毒,以及需否強制所有回收商註冊等問題,同樣是未有清晰答案。潘潔指出,當局傾向處理中心的中標者須提供一條龍服務,由拆解至除毒一併處理,但同時又承認現有公司的技術未能做到完全除毒,當局會因應需要考慮以土地或其他方式資助業界發展,若業界冇人做,政府都會做。
潘潔又說,當局傾向對小型回收商鬆手,或不打算發牌規管,不過都可能要註冊。她承諾在立法會七月休會前再提交資料討論,預料今年底公布具體草案內容。手機回收
立法會議員劉健儀批評當局至今仍未詳細交代徵費去向及廢料處理過程,質疑計劃最終會否爛尾。她說:「成個諮詢點收錢就講得好細緻,如何處理收番嚟廢電器就好貧乏。邊啲人會做,會唔會持續做,或者突然離場?」港九電器商聯會主席朱嘉樂指,當局初時建議由業界代繳回收費,然後再向消費者回收,若處理成本較文件參考數據大增,意味業界亦要多繳,咁大筆數,到時唔止細嘅(入口代理商)負擔唔到,大嘅都唔得 環保廢料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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